隨著經濟社會的發(fā)展,旅游成為越來越多人豐富生活、增長見識的選擇。一些不法機構也瞄上這一領域,打著“旅游業(yè)務”的幌子,非法吸收資金,損害消費者利益。
以“旅游業(yè)務”為名的非法集資形式較多。例如,借投資、加盟、入股旅游項目等名義,通過參與推介會、發(fā)放禮品、外出旅游考察項目等欺騙消費者,以高收益為誘餌吸引資金。再如,以出境游保證金為幌子,收取高額押金、保證金等作為投資額或者旅游團費使用,并承諾給付高息,吸引消費者繳納高額費用。這些行為不僅嚴重擾亂了金融市場秩序,更對廣大投資者的財產安全構成威脅。尤其是老年人,他們金融知識有限、風險意識不足,很容易落入圈套。
旅游寄托了人們對美好生活的期待,不應成為非法集資的溫床。監(jiān)管部門應加強對旅游市場的動態(tài)監(jiān)測,嚴查旅游企業(yè)違規(guī)開展金融業(yè)務的行為。對涉嫌非法集資的旅游企業(yè)或個人,依法及時查處,形成震懾,維護旅游市場正常秩序。個人出游要審慎選擇旅游促銷產品,提高風險防范意識,選擇正規(guī)的旅行社。對于明顯低于市場價格的旅行團要保持警惕,不要貪圖便宜而因小失大。
非法集資手段層出不窮,但最突出的特點還是承諾高額返利和高回報。消費者要謹記,風險和收益成正比例關系,預期收益越高的投資,需要承擔的風險也越大。在選擇旅游產品時,不要被高回報噱頭迷惑,將旅游和投資混為一談。(來源:經濟日報 作者: 蔡情)